
西安就医被打女子出具谅解书 曾遭多次家暴 家暴非私事需共治

12月28日,西安市长安医院发生一起陪诊者殴打女子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经西安警方证实,其中一名女子李某被其丈夫辛某殴打,目前辛某已被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行政拘留。辛某在派出所书写了保证书,承诺以后不再有此类行为,而李某也出具了谅解书。
据报道,辛某曾多次对李某施暴,他的第一次婚姻也是因家暴而离婚。尽管家人多次劝说李某尽快离婚,但李某始终不愿离开,她表示是为了孩子着想。这一决定让许多人难以理解。在当今社会普遍反对家暴的背景下,李某选择继续留在这段关系中确实令人困惑。
然而,在婚姻自由的原则下,李某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公众应尊重她的选择。保护受害者并不只有“逃离”这一条路,其他方面也可以形成合力来保障李某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有许多保护受害者的条款。法律规定,对于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并通知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受害人屡次遭受暴力,相关部门可以为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提供庇护场所。
此次事件之所以曝光是因为发生在医院这样的公共场合。若家暴发生在家中,外界很难知情,再加上家暴具有反复性,这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挑战。既然辛某已在公安部门签字画押作保证,相关部门介入监督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以确保其承诺得以落实。
无论李某是否愿意离婚,她的权益都应得到保障。家暴不仅限于夫妻之间,还包括子女殴打老人、父母殴打孩子等情况。除了提醒受害者及时报警维权外,基层部门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共同制止和反对家暴。希望辛某能改邪归正,毕竟家暴是违法行为,严重时甚至涉嫌犯罪,及时收手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