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爷分手后起诉要回141万拆迁款 彩礼纠纷案判决揭晓

近日,重庆大渡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黄昏恋引发的彩礼纠纷案。案件的主角是上海的徐大爷和50岁的金阿姨。两人在2021年于棋牌室相识,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2022年,徐大爷名下的一套房子拆迁,获得了27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基于共同生活的考虑,两人决定在金阿姨的老家重庆购房定居,并计划登记结婚。
为了表达诚意,徐大爷在2023年向金阿姨转账141万余元。金阿姨用其中的47万余元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将其登记在两人名下。此外,徐大爷还签署了一份《赠与协议》,表明无条件赠与141万余元中的70万元。然而,两人在2月底因争吵分手,未能完成结婚登记。分手后,金阿姨主动归还了徐大爷10万元,但徐大爷要求返还剩余的财物。
2024年3月,徐大爷以返还彩礼为由将金阿姨诉至法院。金阿姨认为,转账中的70万元是签订了赠与协议的,不应返还。她指出,徐大爷从未明确表示转账的141万元属于彩礼。法院在审理后认定,徐大爷转账的141万余元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而非赠与。扣除购买房屋的47万余元和已返还的10万元,剩余83万余元。最终,根据两人的恋爱经历和共同生活情况,法院判决金阿姨返还徐大爷75万元,并将婚房变更为徐大爷个人所有。
此案在网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徐大爷的行为是在婚前表达诚意,不应被视作彩礼。另一些网友则认为,既然双方未能完成婚姻登记,返还彩礼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