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一审宣判,梁某滢获死缓判决

访客 2025-12-20 15:53:05 16411 抢沙发
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一审宣判,被告梁某滢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过庭审,法院认定梁某滢实施暴力行为导致女子不幸身亡,依法作出判决,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也是对被害人家属的慰藉。

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12月20日下午一审宣判,被告梁某滢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了这一结果,被害人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至今已经等待了559天。

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一审宣判,梁某滢获死缓判决

案件回顾

检方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梁某滢因精神异常,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无故窜至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部分住户门口,进行敲门滋扰和辱骂。2023年8月7日,梁某滢在该小区某栋1单元无故对部分住户敲门滋扰时,与个别住户引发口角争执,公安民警根据现场人员报案出警处置,因其拒不配合调查和辱骂民警和住户,受到民警依法警告。此后,梁某滢便随身携带刀具等器械,在小区内对部分住户进行敲门滋扰。

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滢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某栋1单元某房间时,该房住户被害人紫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王女士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到场劝离梁某滢时,紫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滢冲到紫雅房间的房门处与紫雅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紫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紫雅则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部数下,保安见状上前制止无果,紫雅随之受伤倒地,后保安拨打120、110电话报警,紫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梁某滢经公安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

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一审宣判,梁某滢获死缓判决

公安机关于6月11日将梁某滢刑拘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该案一审历经两次庭审,最终于12月20日一审宣判。2025年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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