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福利大提升,节日慰问标准增至最高2200元
江苏省提高了职工福利标准,节日慰问标准提升至不超过2200元,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员工福利,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福利标准的提高反映了政府对职工权益的重视和保护,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一变化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日前,江苏省总工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促进职工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网站截图
根据通知
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
由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
提高至不超过2200元
此外
文体活动、春秋游
子女托管、托育等职工关爱活动
方面都有所提升和丰富
基层工会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会员在当地(设区市范围,下同)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为会员购买一张当地公园年票或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内旅游景区年票。
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每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 晚,允许在规定时限内跨区域(不限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开展活动,每位会员最多参加不超过2次。
基层工会可根据条件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关爱活动;通过组织活动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发放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慰问对象必须是参加活动且子女为14周岁以下儿童的职工。
来源| 江苏省总工会 苏州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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