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劲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江西检察机关已对孙劲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具体情况尚待公布,这一行动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于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维护了社会公正和法治权威,对于涉及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应该坚决予以打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劲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具体如下:
日前,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劲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劲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劲涛利用担任永新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共同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江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