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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处要谨防坠落,特别是在高处,需要时刻盯着小孩,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最新消息,重庆一小学生从校外小区楼顶坠楼身亡。这是怎么回事?现场情况如何?和腾越一起来看看吧。com边肖。
重庆一小学生从校外小区楼顶坠落
重庆市渝北区教委4月3日发布情况通报:
3月28日晚,区教委接到举报称,两江小学六年级学生张某某在校外坠楼。
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协调。
经查,该学生与第二期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同学一起离开学校,向居民区方向离开,后从居民区楼顶坠落。
经120急救医生现场确认,该学生已无生命体征。经公安机关调查,排除刑事案件。
区教委对张某某坠楼一事高度重视,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要求学校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此事,并加强校园教育教学管理,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力度。
目前,相关善后工作正在积极妥善处理中。
小区楼顶掉落的物业责任在哪里
小区楼顶跳楼,物业是否负责,要看情况。
总的来说,没有责任。但也要看物业是否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其未尽义务的,应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根据案情判断。物业负有管理安全的责任,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可以和对方家属协商责任比例的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有力证据。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住宅区的物业服务提供者,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区内的房屋、公共区域、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住宅区各楼通往楼顶的消防通道和楼顶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范围。物业公司应对这一区域的管理承担更严格的安全防范和警示义务。事发楼消防通道敞开,导致儿童等未成年人无障碍进入天台,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楼顶的消防通道和平台,因其危险性不同于一般的管理区域。除了一般的注意义务外,物业管理公司还承担更严格的安全预防措施和警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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